部門介紹
棕樹學園為本中心少女安置部門,業務始於1987年,於2016年遷入現址,秉持對服務對象及其家庭之全人照顧與家庭和睦為服務願景,透過各項安置服務健全少女身、心靈及社會,為將來結案邁向自立生活做準備。
部門宗旨
一、推展服務教育及保護工作,協助其身、心、靈得到照顧,進而自我健全及活出自信。
二、服務對象權益倡導。
三、藉由機構安置服務,提供重整內外資源之契機。
服務項目
一、服務對象: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一章第二條規定設立非營利為目的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並接受公部門委託安置、收容之少女安置工作。年齡為12-18歲,最大安置數27床。
1.受虐、非行、性侵或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致無法正常生活於其家庭之個案。
2.經法院觀護人或縣府社工員評估需輔導安置或緊急保護安置之兒童及少年。
3.從事性剝削或有從事性剝削之虞之兒童及少年。
4.兒童及少年及其家庭有其他依法得申請安置保護之情事者。
5.家庭疏忽照顧之兒少。
二、服務內容:
藉由常態性庇護安置、生活陪伴模式、諮商轉介以及諮詢服務,進行方案規畫與執行之綜融式介入,滿足在園少女需求、使少女身心靈得到照顧,重建自我價值、生命意義及重整內外資源,為自立做準備。



申訴服務
目的
| 提供安置兒少(以下簡稱園生)公平、公正之申訴管道,保障其權益,促進機構內部管理與服務品質提升。 |
內部申訴管道
| 適用對象 | 申訴方式 |
| 園生 | 向工作人員反應 |
| 申訴箱反應 | |
| 家庭會議反應 | |
| 家屬 | 家屬會客反應 |
| 隨時電話反應 |
外部申訴管道
| 方式 | 說明 |
| 書面 | 郵寄至: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社會處婦幼科 收) |
| 電話 | 1999專線、03-8228995 |
| 電子郵件 | 縣長信箱(點此填寫) |
| 口頭告知 |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
| 方式 | 說明 |
| 書面 | 郵寄至: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3號5樓 或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 |
| 電話 | 04-2250-2898、02-2653-1974 |
| 電子郵件 | 安置兒少意見信箱childtalk@sfaa.gov.tw |
| 首長信箱 | 衛生福利部部長信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信箱 |
|郵局劃撥|
帳號:0661-8725
戶名:基督教門諾會花蓮善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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